现在医院收取得血费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公民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、储存、分离、检验等费用,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。
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,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: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,可以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对定的费用。
所以医院按规定收取的血费只是采供血过程中所需要的成本费用。而血液本身是无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