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无偿献血血费返还政策:
我市无偿献血者献血后用血报销政策执行按《湖北省实施﹤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﹥办法》第十六条 无偿献血者或配偶或直系亲属可凭《无偿献血证》和《居民身份证》按下列规定用血;
(一)无偿献血一次的,免费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;
(二)无偿献血累计六百毫升以上的,免费享用三倍量的医疗用血;
(三)无偿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的,本人终身免费享用不限量的医疗用血;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免费享用等量医疗用血。
无偿献血者(含前款规定享受免费用血待遇的配偶和直系亲属)因病在外省用血的经费,凭献血证和医院证明及发票到所在地献血办公室结算。
互助献血者(除配偶和直系亲属外)享受无偿献血者待遇
怎样办理免费用血手续
在市内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或配偶和直系亲属(父母、子女)需临床用血时,先向医院交纳用血费用,然后凭以下证件(含复印件)到黄冈市中心血站血源科、全市各采血点、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办理报销手续。异地报销者可以办理邮局汇款或者银行转账。
无偿献血者本人报销所需材料: 1、《无偿献血证》 2、身份证 3、用血收费单据(出院发票)
无偿献血者或配偶和直系亲属报销材料: 1、 《无偿献血证》 2、无偿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 3、证明与无偿献血者是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证明(如户口本、结婚证、出生证、公安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) 4、用血收费单据(出院发票)
咨询电话:0713-8368029(周一至周五:9:00-17:00)